新京报讯(记者沙雪良)北京市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发布,今年北京市拟完成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城市更新条例等11个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
4月26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司法局获悉,北京市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共安排立法项目36项,其中,力争完成项目22项,包括地方性法规草案11项、政府规章11项;适时提出项目14项,包括地方性法规草案7项、政府规章7项。
在围绕促进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今年北京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节水条例草案、城市更新条例草案和关于促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决定草案,制定标准化办法,修订城市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废止会计管理办法、盐业管理若干规定,开展修订招标投标条例的立项论证等。
在提升公共卫生、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和谐宜居环境方面,今年北京市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废止献血管理办法,开展地名管理办法、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修订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的立项论证等。
完善社会保障、兜牢民生底线也是今年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的重要方面。立法计划显示,今年北京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开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立项论证等。
根据立法计划,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首都安全稳定方面,北京今年拟制定铁路沿线安全管理规定和地震预警管理办法,修订王府井步行街地区管理规定,废止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开展修订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无线电管理办法、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和“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立项论证等。
附:北京市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涉及项目情况
一、力争完成项目(22项)
(一)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11项)
1.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市文化和旅游局起草)
2.节水条例(市水务局起草)
3.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市农业农村局起草)
4.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起草)
5. 关于促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市商务局起草)
6.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市民政局起草)
7.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市生态环境局起草)
8.城市更新条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起草)
9.传染病防治条例(根据国家立法进程适时推进)(市卫生健康委起草)
10.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根据国家立法进程适时推进)(市民政局起草)
11.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根据国家立法进程适时推进)(市应急局起草)
(二)政府规章项目(11项)
1.对2012年以来制定的政府规章进行立法后评估(约130项)(市司法局组织,10bet国际官网,起草部门主责)
2.铁路沿线安全管理规定(市交通委起草)
3.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市地震局起草)
4.标准化办法(市市场监管局起草)
5.王府井步行街地区管理规定(修订)(东城区政府起草)
6.城市公共供水管理办法(修订)(市水务局起草)
7.会计管理办法(废止)(市财政局起草)
8.盐业管理若干规定(废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起草)
9.献血管理办法(废止)(市卫生健康委起草)
10.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废止)(市城市管理委起草)
11.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废止)(市政府外办起草)
二、适时提出项目(14项)
(一)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7项)
1.招标投标条例(修订)(市发展改革委起草)
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修订)(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
3.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起草)
4.社会信用条例(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起草)
5.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起草)
6.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市人才工作局起草)
7.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管理条例(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通州区政府起草)
(二)政府规章项目(7项)
1.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修订)(市司法局起草)
2.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修订)(市园林绿化局起草)
3.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市消防救援总队起草)
4.无线电管理办法(修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起草)
5.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修订)(市公安局起草)
6.地名管理办法(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起草)
7.“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修订)(市城市管理委起草)
此外,对于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但未列入立法工作计划的项目,由有关部门继续研究论证,市司法局加强工作指导。